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湄洲岛北埭村村部修缮及配套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屿区湄洲镇北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秀屿区湄洲镇北埭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湄洲岛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79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根据湄管政综【2018】11号文及湄管建【2018】98号文要求必须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符合规定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11)投标人应缴的税收须全部缴纳完成。开标时需提供2020年4月份前的国地税清税证明或清税承诺函。 12)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自 2020 年 4 月 14日起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15000元)整,依照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有序推进建筑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莆建质安【2020】8号)疫情一级响应期间,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后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和施工合同签定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秀屿区湄洲镇北埭村民委员会 电 话: 15505947979 联系人: 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5860004673 联系人: 张女士
附件:招标文件及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