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公开选择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委托资产评估概况 对50艘海洋捕捞渔船(基本情况见附件)的单船造价进行资产评估。 1.时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出具评估报告。 2.成果要求:评估方须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每艘船地独立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委员会中介机构信息库备案的资产估价机构。本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要现场勘察或咨询相关事宜的,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必须两家及以上报名的,以报价低的确定中标人。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959529039 六、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10时整,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楼220海洋与渔业局。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承诺书:(1)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准确;(2)参与资产评估中,对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履行保密业务;(3)配合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做好资产评估工作;(4)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行业规定其他相关要求。 5.本次评估项目报价书,至少应包括:资产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简介、评估业务所服务客户、工作业绩、参与此次评估项目人员简历和报价(单船报价及总报价)等(要求专袋密封)。 七、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不良记录且在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进行公示,3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揽相关业务活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楼220室(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4-5081566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7月3日 点击下载:渔船评估附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