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湄洲镇寨下村生态停车场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屿区湄洲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秀屿区湄洲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湄洲岛 ; 2)工程建设规模: 约21万元 ; 3)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2016年湄洲岛管委会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库)内独立法人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 (专业) 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6 年 7 月 22日起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4000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000元人民币)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8 月 1 日 11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湄洲岛建行正对面)。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屿区湄洲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 电 话:18050507633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594-2336005 联系人:詹小姐
附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