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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岛鹅尾广场新建木栈道工程 答疑纪要
【字体: 】【发布时间:2020-11-10】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湄洲岛鹅尾广场新建木栈道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 投标人根据湄管政综【2018】11号文及湄管建【2018】98号文要求必须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符合规定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等绿化工程相关范围)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承诺函中:“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姓名)(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     ) 担任项目负责人”更改为:“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姓名)(证书编号         ,) 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