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审改办〔2017〕10号
关于公布湄洲岛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 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市府办《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莆政办〔2017〕90号)及市审改办《关于梳理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莆审改办〔2017〕8号)有关部署,为提升行政效率,实现“零上门”“零跑路”办结业务,提高群众满意度,我办积极响应,及时组织各有关单位在第一批“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基础上,在全岛范围内梳理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共梳理出“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共156项,其中区直和驻岛单位共梳理出145项办事清单,湄洲镇人民政府共梳理出11项办事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强调以下几点: 一、湄洲岛各有关单位及湄洲镇对应公布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同步在湄洲岛政务网和省网上办事大厅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事清单实行实时动态调整。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提速,减少办事环节,提升办事效率,原则上其他县区纳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事项应同步纳入,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附件:1./uppic/file/20171024/20171024085327_7640.xls 单 2./uppic/file/20171024/20171024085613_8910.xlsx
湄洲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假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0日
湄洲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印发 |